文章来源:听威律所网络部 发布日期:2024-10-17 16:10
面对物业苦口婆心劝说,而不少业主却认为物业多管闲事,他们认为公共走廊空着也是空着,在自家门口放个鞋柜,只要不影响邻居进出,邻居凭什么反对?
况且这里是公摊面积,按房子的面积算,这部分面积完全应该归业主可以使用。
我们来看看相关的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286条第二款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消防法》第28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小编可以很确定的告诉各位业主,随意将生活垃圾及杂物等堆放在家门口公共通道内,涉嫌占用消防公共通道,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但会引起邻里矛盾,严重的还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18年,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一小区楼道内杂物起火,火灾造成8人受伤,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其实,公共楼道、走廊属于业主共有,不是谁家的私人领域,放置鞋柜、杂物架既影响整洁美观,还会导致保洁人员无法进行日常清扫,甚至制造消防和安全隐患。
楼道堆杂物的危害:
赵运熹——主任律师
赵运熹律师:18786619611
执业证号:15201201210579793
执业律所:贵州听威律师事务所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7号附2号金北大厦商业办公楼11层7、8号
{dede:global.cfg_shanchangli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