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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未还,会带来什么法律后果?

文章来源:网络 发布日期:2023-10-24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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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很多年轻人使用信用卡超前消费,若未来收入没有达到预期,借贷者往往因无力偿还欠款及利息,陷入法律纠纷。持卡人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即表明持卡人与银行之间建立了信用卡合同关系,若持卡人透支后未按信用卡领用协议、章程的规定按时、如数还款则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基本案情

被告赵某某向原告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一张,并激活使用。自2021年11月21日起,赵某某发生逾期还款违约行为。截至2023年3月16日,赵某某尚欠信用卡本金299266.13元、利息54858.52元、滞纳金55114.97元,共计409239.62元。原告某银行多次催收逾期欠款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赵某某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答辩,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与某银行签订的信用卡消费合同系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赵某在使用信用卡过程中出现逾期还款的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故某银行要求赵某某归还截止至2023年3月16日所欠本金299266.13元、利息54858.52元及自2023年3月17日起至实际偿清之日的利息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

关于某银行要求赵某某支付滞纳金55114.97元的诉讼请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2017年1月1日实施)第三条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案件审理过程中,某银行未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其在2017年1月1日后已与赵某某通过协议约定收取滞纳金,因此对中国银行主张滞纳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一、违反约定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的后果有哪些?

1.逾期利息、滞纳金:信用卡透支不及时归还会产生一定的逾期利息甚至滞纳金,刷卡时一定要考虑还款能力。

2.被起诉:到期不还,银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起诉,会产生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经济支出。

3.信用记录不良:未按约定及时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不良信用记录对以后的贷款等会产生影响。

4.承担刑事责任:恶意透支信用卡,欠款达5万以上的,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各位持卡人,要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养成理性消费习惯,不随意大量透支、肆意挥霍。否则,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不但构成违约行为,甚至连续逾期超过三次以上未还款的,持卡人将被列入征信“黑名单”,导致不能办理房贷、车贷等金融业务。


二、什么是“恶意透支”信用卡?具体的“数额”又是如何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及《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关于“恶意透支”的数额认定: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三、出借信用卡有哪些风险?

一是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导致发卡行无法对授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增加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形成不良信贷的风险;二是存在民事法律风险,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银行不受实际使用人有无偿还能力的影响,担保偿还信用卡本息的主体还是出借人;三是存在刑事法律风险,将信用卡肆意出借给他人,他人持卡期间如发生信用卡非法套现、诈骗、高利转贷等违法行为,出借人也难辞其咎,甚至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111号)

三、违约金和服务费用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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